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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商利好!入驻“工改M1”项目的企业每平米最高补助18元!

发表时间 :2021-07-19

      东莞政府近年来对产业项目愈来愈重视,2020年制定了“工改工”三年行动计划, 为了鼓励开发产业项目,鼓励“工改工”,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陆续出台相关红利政策,包括给开发主体降低税费成本、拆除重建补助、税收奖励等多元化保障和支持

      日前,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《关于落实“工改工”整备拆除硬任务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←点击链接了解详情为进一步加快镇村工业园改造,确保完成市政府硬任务工作 目标,根据《东莞市人民政府硬任务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有关要求,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工作安排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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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相信很多人会问,政府对开发“工改工”项目的开发主体有优惠政策,那么对于入驻“工改工”项目的企业是否也有优惠政策呢?2021年5月24日,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《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东工信〔2021〕118号),办法明确对入驻“工改M1”项目的企业每平米最高补助18元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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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修订要点梳理

      适用范围:入驻占地75亩(含)以上的“工改 M1。

      申报条件:企业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、税务登记;且企业不属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。

      资助标准:入驻符合条件的“工改M1”项目的企业按照最高18元/㎡给予补助。

      工作流程市工信局负责统筹,市工信局组织、审核、上报、拨付资金。


项目范围

    1、入驻占地75亩(含)以上的“工改 M1”园区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。“工改 M1”园区以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。 

    2、入驻获得“东莞市产业集聚特色园区”称号的“工改M1”园区的制造业企业。“东莞市产业集聚特色园区”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另行评定。

    3、入驻上述两类园区的获得国家、省、市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。


申报条件

    1、企业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、税务登记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。

    2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,申报企业不属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。


资助标准

    1、对已纳入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,入驻“东莞市产业集聚特色园区”的,按企业入驻该园区实际每月支付租金的50%且不高于18元/平方米给予补助;入驻其他工改 M1 园区的,按每月实际支付租金的50%且不高于15元/平方米给予补助。

    2、入驻“东莞市产业集聚特色园区”且属于该园区主导产业链条的规模以下制造业企业,按企业入驻该园区每月实际支付租金的50%且不高于10元/平方米给予补助。

    3、规模以下制造业企业入驻园区后上规的,资助期从上规当月往前最多追溯 12 个月,资助标准按照第一款执行。

    4、单个企业最多补助 36 个月,单个企业补助面积最多为1000 平方米。

    5、获得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,资助标准与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的上述标准一致,并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补助,但其获得专精特新相关称号前发生的租金不予追溯补助。

    6、同一企业、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我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,不再重复予以补助。


工作流程

    由市工信局负责统筹,市工信局组织、审核,上报,拨付资金。其中社会公示5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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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  结

      做好工业园招商,园区本身的定位规划、产品设计、产业资源集聚都是吸引企业的重要因素,除此之外,园区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也同样是做好园区招商的关键因素,优惠政策已经成为园区招商引资的一个重要手段。

      对于本次政府出台“工改M1”项目招商优惠政策,相信会对“工改M1”项目带来积极推动作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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